一周前,万通集团创始人、著名企业家冯仑因涉嫌拖欠笃遐科技2857.38万元投资款,被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。冯仑回应与笃遐科技的投资纠纷有关,称其是“合同诈骗”。
3月13日,笃遐科技的代表特先生向红星资本局爆料称,“合同诈骗”不是事实。
13日,红星资本局通过电话、短信等方式尝试联系冯仑求证此事,未获得回复。
当事公司爆料纠纷始末
“被执行人”风波发酵后,3月7日深夜,冯仑方面通过微博回应称,网传“执行案件”是要求冯仑向笃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所谓“投资款”引起。并表示,“该等款项涉嫌系笃遐科技有限公司实控人合同诈骗所得,目前该案已被公安正式刑事立案并在侦查中。”
3月13日,笃遐科技的代表特先生向红星资本局爆料称,“合同诈骗”不是事实,是冯仑不履行合同,未在约定期限内支付投资款。
笃遐科技代表特先生向红星资本局表示,冯仑在2015年投资了公司的天使轮,约为50余万美元。2017年底又签署了《A1轮优先股股份增资协议》(以下简称增资协议),约定冯仑向笃遐科技投资150万瑞士法郎,在2018年7月底之前完整支付。但到了2018年8月,冯仑并未如约支付投资款,只在工商变更登记时支付了3000瑞士法郎。
笃遐科技于2019年6月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启动仲裁程序,要求冯仑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。2021年1月,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裁决,要求冯仑支付约149.7万瑞士法郎,并支付相关罚息。
2021年4月6日,笃遐科技又诉至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。从笃遐科技向红星资本局提供的民事裁定书来看,法院对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裁决表示认可。
特先生表示,冯仑未按时履行判决内容,法院于2023年3月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被执行金额就是引起热议的“2857万元”。
双方互相指控对方“欺诈”
对于投资纠纷,冯仑与笃遐科技各执一词。
从裁定书中可以看到,冯仑在向北京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的申请中表示,笃遐科技的两位实控人可能涉嫌合同诈骗,并称其为“PPT公司”,虚构创业项目骗取投资人投资,项目无一落地。
今年2月,冯仑在其微博发布文章《骗子的逻辑》称,2015年,有两个自称是夫妇的海归L&Z,包装了一个与人工智能有关的创业故事,后他与另外两人投资了1000万美金,随后发现公司项目是虚构的,是“无专利、无产品、无收入、无人员”的空壳公司。3月11日,在笃遐科技与冯仑的投资纠纷风波发酵后,冯仑再次转发了上述文章。
笃遐科技还提到,冯仑提示笃遐科技成立上海分公司,以拖延时间不履行合同约定支付投资款。红星资本局注意到,笃遐科技确实在2018年11月投资成立了笃遐迩治(上海)人工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。公司注册资本15万元。
红星资本局通过电话、短信等方式尝试联系冯仑求证此事,均未获得回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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